15. 無法識別商品,導致無法退款
說明:日本的事後退稅式免稅制度(先支付含稅價格,海關確認後再退款)將自2026年11月1日起開始。至2026年10月31日為止,現行免稅制度(於收銀處直接以未稅價格購買)仍持續適用。除特別註明外,以下回答說明的是2026年11月1日起的制度。
根據日本的免稅制度,海關確認時須能夠將所購商品與購買記錄信息進行核對。
特別是不含稅單價100萬日元以上的高價商品,可能會被要求出示鑑定書或保證書等以識別商品。
如果丟棄或遺失購買時附帶的盒子、吊牌、保證書等,導致海關無法確認與所購商品為同一物品,可能無法獲得退款。
不過,僅僅丟棄盒子或吊牌,並不一定會不屬於免稅對象。
為了順利接受海關確認,特別是高價商品,請妥善保管鑑定書、保證書等能夠識別商品的資料,並在離境時攜帶。
本頁面是依據2026年11月1日起實施的日本事後退稅方式免稅制度所整理的一般參考資訊。實際手續與規則可能因店舖、退稅服務商、機場或港口而異,也可能有所變更。請向日本政府或購物的店舖確認最新資訊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