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6. 在海關確認前託運了行李

說明:日本的事後退稅式免稅制度(先支付含稅價格,海關確認後再退款)將自2026年11月1日起開始。至2026年10月31日為止,現行免稅制度(於收銀台直接以未稅價格購買)仍持續適用。除特別註明外,以下回答說明的是2026年11月1日起的制度。

根據日本的免稅制度,離境時接受海關確認,必須攜帶全部免稅購買的商品。

使用自助終端機或Visit Japan Web辦理海關確認時也是如此。

如果海關確認結果為RED(紅色判定),需要向海關人員出示所購買的商品。

因此,如果在海關確認前就把裝有免稅商品的行李箱等託運給航空公司,將無法出示商品,可能無法獲得退款。

已經託運的行李無法為了辦理免稅手續而取回。

請務必將免稅購買的商品全部帶在身邊,並在向航空公司托執行李前完成海關確認。

本頁面是依據2026年11月1日起實施的日本事後退稅方式免稅制度所整理的一般參考資訊。實際手續與規則可能因店家、退稅服務商、機場或港口而異,也可能有所變更。請向日本政府或購物的店家確認最新資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