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 购买了个人无法携带出境的数量
说明:日本的事后退税式免税制度(先支付含税价格,海关确认后再退款)将于2026年11月1日开始。至2026年10月31日,现行免税制度(收银台直接按不含税价格购买)仍继续适用。除特别注明外,以下回答说明的是2026年11月1日起的制度。
根据日本的免税制度,免税的条件是购买者本人离境时携带全部商品,且数量为可携带出境的数量。
离境时的海关确认需要能够出示全部免税购买的商品。因此,如果购买了多到自己无法携带的商品,海关确认时未能携带,将无法获得消费税退款。
如果想把大量商品或大型商品寄往海外,请向购买店铺咨询直接寄送海外的服务。
如果店铺签订运输合同,当场将商品交给运输业者寄往海外,有可能利用与一般退税方式不同的“出口免税制度”。这种情况下,购买者离境时无需向海关出示商品。
但是,如果在购买后自己从邮局等将免税商品寄往海外(“另行寄送”),将无法获得退款。
购买大量商品时,请在购买前确认是否能够自行携带出境,必要时向店铺咨询能否寄送海外。
本页面是基于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的日本事后退税方式免税制度的一般参考信息。具体手续和规则可能因店铺、退税服务商、机场或港口而异,也可能发生变更。请向日本政府或购物的店铺确认最新信息。

